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8〕5号)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要求,我区将开展本年度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海淀区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不受学历、资历、职称限制,不需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由所在单位向海淀区人力社保局(海淀区推荐委员会)申报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直通车评审。
(一)曾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
(二)曾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
(三)曾担任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
(四)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3月1日至3月7日,符合参评条件人员登录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或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bjrbj.gov.cn/bjpta),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二)单位申报。3月14日至16日,申报人员(限3月1日至3月7日期间申报并经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所在单位向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中区2层216房间)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要求进行现场审核。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需提交涉密材料的,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现场审核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表》(原件一式四份)
《申报表》内容应客观、真实,通过系统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不得另加附页。“个人申请”一栏需本人亲笔签名,“工作单位申报意见”一栏需由经办人亲笔签名,加盖清晰的单位公章。
2、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请严格按下列内容及顺序整理、提交)
(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身份证或外籍人员护照(请提供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粘贴在身份证明复印件空白处,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3)参加社会团体及职务的证明材料;
(4)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人才表彰奖励证明材料(授予单位或团队的集体奖项不予承认);
(6)所获科技奖项证明材料(授予单位或团队的集体奖项不予承认);
(7)承担重大项目、课题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书首页、各方签章所在页、本人为项目负责人的证明页、结题验收报告等。项目书或文件附录“项目职务”中无申报人员姓名的不予承认,未结题的项目请勿填写);
(8)诚信声明(需通过系统打印,经本人亲笔签名);
(9)专利、标准制定相关证书;
(10)发表论文(需包括目录页、版权页和本人论文所在页)、出版专著(需包括封面、版权页);
(11)“个人情况补充说明”证明材料。
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关键页(包括本人姓名等关键信息所在页)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用彩色萤光笔明显标注后折页,所有复印件需加盖骑缝章。
3、《推荐意见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推荐意见表》(详见附件),需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纸质版加盖清晰的单位公章,电子版提交至邮箱liling06@mail.bjhd.gov.cn。
以上所有材料请装入材料袋中,具体包括:《申报表》一式四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推荐意见表》一份。网上审核通过后请将打印出的《申报材料目录》贴于材料袋正面。
(三)区域推荐。推荐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推荐标准和推荐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推荐结果,向市评审委员会提交推荐报告和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
(四)业绩陈述。市评审委员会组织推荐人选业绩陈述,推荐人选就专业技术工作,向专业评议组陈述本人的专业业绩,并回答专业评议组专家提出的问题。
(五)专家评价。专业评议组根据量化标准采取面试的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评价。重点从专业角度考核申报人的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其评价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评委会表决。市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学识水平、工作业绩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综合评价,采取署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需由全体评审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方为有效,通过人选需获得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方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七)结果验收。评审委员会的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市人力社保局按全市职称评审的统一要求进行验收。
(八)社会公示。评价通过人员名单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九)证书发放。公示期满后,市人力社保局为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人员,颁发北京市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联系方式
海淀区推荐委员会办公室:62615168
附件:《推荐意见表》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