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招聘服务管理的通知
京人社市场字〔2021〕12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业局: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已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人社部令第44号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为适应新形势下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需要,规范网络招聘服务活动,现就进一步加强北京市网络招聘服务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网络招聘服务风险防范能力
各区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要迅速全面摸清辖区内网络招聘服务开展情况,建立网络招聘服务机构管理名册,做好市场监管基础工作。指导网络招聘服务机构采取技术措施或者其他必要措施,确保招聘服务网络、信息系统、用户信息安全;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严防信息泄露;严格履行招聘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审查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审查招聘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合法。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要加大抽查力度。开展网上市场巡查,建立健全风险预判预警机制,加强网络招聘服务风险监测防范,主动发现和识别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要健全完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促进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加大网络招聘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各区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招聘服务实施专项整治,依法查处网络招聘服务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提供虚假招聘信息、违规收取费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等违法活动。对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发生严重违法违规情形的,可约谈其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指出问题、责令整改纠正。畅通劳动保障监察等举报投诉渠道,多途径获取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
对涉嫌网络招聘诈骗、发布涉黄涉赌招聘信息、倒卖招聘账号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大的网络招聘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促进网络招聘服务健康发展
网络招聘具有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时效性强等特点,尤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匹配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需求,提高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对接效率。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推动网络招聘服务健康发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措施,提升网络招聘服务效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大力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性网络招聘服务,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精确对接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络招聘服务水平,优化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扩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供给。加强网络招聘服务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创建活动,让诚信成为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品质的标签。
四、部门协同联动,强化组织领导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网信、工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形成网络招聘服务监管合力。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等监管和执法机构作用,建立常态化的告知承诺、日常监管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情况的信息交换和反馈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化建设,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提升网络招聘服务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着力提高网络招聘服务监管能力,加快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网络招聘服务监管水平。
此文来自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